2015年年末,中央纪委完成了对中央及国家机关的纪检机构全面派驻的任务。关于纪工委如何指导中央国家机关各部门的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引起了广泛关注。以下将为您详细阐述纪工委在这一领域的具体工作状况。
领导关系明确
纪工委作为中央纪委的分支机构,接受中央纪委和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的双重指导。其主要职能是负责领导中央国家机关内部各单位的党组织纪律检查工作,与机关纪委之间形成了一种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在此背景下,中央国家机关工委颁布了相关措施,实施了以“干部提名考察”为核心的“以上为主”原则,从而进一步加强了纪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作用。
问题线索处理
中央巡视组在巡视各机关部门过程中,如遇由机关党委或机关纪委负责的问题线索,将转交纪工委进行处理。中央国家机关的纪检组织承担着处理巡视移交问题线索的任务。纪工委对各部门提交的问题线索实施集中统一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对这些线索进行统一编号和登记,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档案。
业务指导监督
驻派机构将对驻在部门的纪委实施业务上的辅导与监管,特别关注对部门领导班子、中央管理干部以及司局级干部的监督。此措施旨在保证纪委的工作满足标准,并高效推进纪律检查活动。
强化领导举措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部门机关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试行)》,旨在从干部提名和考察环节加强纪工委对机关纪委的领导作用。此外,纪工委计划对各部门机关纪委的资源进行整合,实施联合和跨部门的查办工作直工委和国家机关工委,以消除人情关系的干扰,并提升执纪队伍的素质。
案件处理机制
纪工委发布了《中央国家机关党纪处分案件备案办法》,规定机关纪委需对实施党纪重处分的处级党员干部案件进行及时汇报,并与纪工委保持沟通。此外,对司局级干部案件报审前的沟通协调流程进行了优化,旨在提升沟通效率,减少问题发生。案件审理完成后直工委和国家机关工委,纪工委与纪检组达成一致意见,机关纪委随后依照程序完成报审工作。
典型案例通报
6月5日,中央国家机关工委举办了警示教育会议,对五起违纪违规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自十八大以来,中央国家机关对198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司局级党员干部实施了党纪处分。纪工委分阶段通报了111起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的通报发挥了显著的警示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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