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和纪检监察组在中央企业中的配置方式引起了持续的高度关注。不同类别的中央企业在配置方面各有其特定的安排,而这些不同的配置背后,隐藏着复杂且深层次的缘由。
央企设置差异
在国务院国资委监管的100家实业类央企中,有53家副部级央企普遍设立了纪检监察组,而设立纪委的仅有少数。与此同时,后45家正厅级央企以及未被列入名录的两家公司则选择了设立纪委。这种配置上的不同,揭示了不同级别央企在构建监督体系时采取的不同策略和考量。
设置依据不同
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与纪委及央企党组织的命名密切相关。对于副部级央企来说检察院纪检组长职责,若内部机构中存在党组,其纪检监察部门便被称作纪检监察组;相反,若设有党委,则必须成立纪委并设立国家监委派驻的监察专员办公室。根据最新统计数据,在53家副部级实业类央企中,已有41家建立了党组,另外12家则设立了党委。
形成历史原因
41家拥有党组的副部级实业类中央企业,大多数是在原国家部委推行政企分离改革措施后经过改制而成立的。与此同时,还有12家设有党委的企业,它们在成立初期便属于国营工厂或国有企业。鉴于这些企业在成立背景上的差异,它们在纪检监察机构的设置上存在一定的区别。
企业类别区分
副部级央企被称为中管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的任命与解职均由中央政府作出决定。对于正厅级央企,国务院承担着委管企业的出资人责任,而财政部则负责部管企业的出资人责任。在受到监管的过程中,不同类型的企业会面临不同的监管要求。
监督延伸举措
派驻监督工作范围持续扩大,相关指导性文件已发布检察院纪检组长职责,推动派驻机构对下属机构、直属高校及关联中央企业实施二次派驻。同时,对监察人员的监管和监督得到强化,此举旨在全面提高监督体系的完善性。
实现全面覆盖
按照既定计划,目前已有12家设有纪委的副部级实业类中央企业正陆续设立纪检监察小组。以2025年6月18日“廉洁东风”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东风汽车案例为例,该案例展示了纪检监察小组的重要作用。届时,将有53家副部级实业类中央企业纳入纪检监察小组的监管范围。
各界人士广泛关注,若央企全面实施纪检监察组的全面监管,其对企业成长与治理的具体影响将如何显现?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在评论区分享您的观点,并期待您的点赞与文章的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