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5日,举报人向湘潭县纪委提交了官员违法违纪的举报材料。纪委虽已记录并接受了这一举报,然而,其后续的处理过程却引发了公众的疑虑。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纪委的工作效果出现如此大的折扣?
初次举报受理
4月5日,举报者抵达湘潭县纪委信访接待处,对湘潭县国土资源局及县法院的主要负责人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表现出的不作为、拖延行为、混乱操作以及违规违纪现象进行了实名举报,指责他们成为违法建筑的保护者。纪委随即对举报进行了记录和接收,举报者原本期待问题能够得到关注并得到妥善处理。
网上答复敷衍
4月11日,湘潭县纪委通过网络对举报事项给予了回应,并表示已对国土局进行了监督催办。但举报者对此答复持怀疑态度,认为这只是表面文章,纪委并未对案件及违规违纪人员实施有效的纪律监督。同时,相关责任人依然我行我素湘潭县纪检胡亚湘,持续进行违规违纪行为。
再次举报碰壁
在多次尝试举报未果的情况下,举报人于5月3日重新搜集并整理了违法违纪的相关证据和资料,决定再次前往湘潭县纪委信访办公室进行举报。然而,出乎意料的是,纪委信访办公室主任的态度发生了突变,声称举报的问题并不在纪委的受理范围内,既不接收举报材料,也不予处理。在对话开始之前,主任还特意检查了举报人的手机,以防录音被公开曝光。
条例沦为空文
举报者透露,将违法违纪者的确凿证据展示在纪委信访办公室负责人眼前,该负责人却未加审视便断言其不在受理范围内。《党员干部监督条例》及《行政监察法》等相关问责法规在湘潭县纪委的执行下,宛如无效的条文。纪委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问题表现出不闻不问、不管理、不查处的态度,监管职责的履行显然存在不足。
违反工作纪律
纪委办公室负责人未经批准,未对持有确凿证据的举报材料进行接收与转递,此举严重违背了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规定。在不久前,该办公室曾对一起督办案件予以处理,然而现在却以不属于受理范畴为由拒绝处理,这种做法与其先前行为存在矛盾,使得举报者对其工作态度的严谨性产生了怀疑。
背后原因成谜
为何持有确凿证据的文件,纪委办公室的主任却拒绝接收?举报者推测可能有人已向纪委通风报信,主任担心触怒他人湘潭县纪检胡亚湘,意图扮演“和事佬”。主任未经审阅材料便断定其不在受理范畴内,可能已有既定应对策略。此类行为不仅对他人进行庇护,同时也让自己触犯了纪律和规定。
在当前情形下,不禁引发疑问:究竟由何人负责监管湘潭县纪委的隐蔽问题,确保其切实履行党章所赋予的庄严职责?众人可点赞、转发此篇文章,并留下自己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