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纪律建设全面加强的背景下,济宁市纪委积极跟进省级纪委的工作部署,对县级纪委机关的内部结构进行了相应调整,同时,在合理配置资源以及提升监督执纪效能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和成果。
领导重视组织
市县两级纪委对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的调整工作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市纪委多次召开常委会,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博亲自参与并指导工作。他不仅会见了相关部门人员,还与县市区党委书记进行了深入交流。市纪委机关与市编办联合发布相关文件,并组织了工作会议。各县级纪委依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的调整措施,县纪委书记作为首要责任者,主动寻求党委的协助,同时积极协调组织、编制部门的工作,确保调整工作能够顺利推进,并为此奠定了坚实的保障基础。
调研指导跟进
自2015年起,市纪委采取调研、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各界意见济宁市纪检领导班子,对县级纪委机关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全面掌握。同时,建立了每周统计机制,以便对工作进展进行实时跟踪。今年上半年,市纪委分管常委亲自率队开展督导工作,对机构编制批复和人员配置状况进行了审查,并促使人员向监督执纪一线流动济宁市纪检领导班子,以保障调整工作的顺畅进行。
严格审核把关
4月中旬,11个县市区纪委提交了调整方案,市纪委组织部对其进行了细致的审核。至目前,调整工作已全面收官,相关工作人员已全部就位。全市共设立了111个内部机构,比之前减少了3个;行政编制数量上升至123名,总数达到了420名,平均每个县市区编制数量增加了11.2个,此举有助于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
力量配备优化
在全市县级纪委的编制结构中,监督执纪工作人员共有277名,这一数字占总编制的66%;而纪检监察室的编制人数为130人,占比31%。在这其中,有43位常委和副局长身兼室主任一职,这一安排是为了精简管理层级,增强一线工作团队的实力,进而提升监督执纪工作的效能。
职能规范调整
在确保县级纪委下属事业单位数量保持不变的前提下,对职能进行精简优化,并对名称实施标准化处理。该举措旨在深入推进“三转”改革,提升对监督执纪工作的扶持效果,进而使纪委的工作更加聚焦于核心职能。
工作成果显著
济宁市纪委近期实施的调整,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的重要步骤。此次调整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深入进行调研指导、严格审查监督等多重措施,对人员编制及机构布局进行了优化调整,同时显著提升了监督执纪能力。展望未来,济宁市纪委拟以此次成果为基石,继续提升工作实效,为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提供有力支撑。
济宁市县级纪委机关对内部机构进行了重新配置,这一行为彰显了纪委在执行职责上的能力与责任。此次机构调整或许会对地区党风廉政建设的推进带来哪些变化?对此,我们热切期待您的见解。敬请点赞、分享,并留下您的讨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