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傍晚,香港特区立法会顺利通过了关键法案,这一事件引起了广泛的关注。该法案即《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其顺利实施标志着香港公职人员管理制度进入了新的历史阶段,对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法案通过情况
5月12日傍晚,香港特区立法会会议室的气氛显得庄严而凝重。议员们经过严格的讨论与投票,成功完成了对《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的第三次审议。表决结果显现,该法案以40票支持、1票反对、0票弃权的高比例获得通过。表决结果显示了该法案获得了普遍赞同,并突显了议员们承担着香港未来发展的关键职责。一旦法案获得通过,其具体条款将于2021年5月21日当天对外公布,并自该日起正式开始实施。
宣誓规定引入
曾国卫局长在讨论政制改革及内地相关事务时特别指出,该条例草案新增了区议员必须进行宣誓的要求。目前,民政事务局正加紧筹备宣誓的相关工作,并计划尽快发布具体的实施方案。一旦该规定正式实施,未能完成宣誓程序的个人将自动失去成为区议员的资格。该规定的制定旨在确保区议员能够切实履行其职责,从而维护香港社会的稳定与繁荣。
法案主要目的
曾国卫指出,该条例草案的核心宗旨在于严格遵守《基本法》第104条及其相关诠释,并严格依据《香港国安法》中关于公职人员宣誓的要求。此举措旨在促使公职人员深入领会其宪法职责和规范香港民政事务处 宣誓,确保那些符合支持《基本法》和对香港特区忠诚的要求者能够担任公职,落实“爱国者治港”的原则,并保障“一国两制”的稳定和持续发展。此举对香港的长远稳定与繁荣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修订范畴介绍
本次修订详尽阐述了基础法律和特区忠诚承诺的内涵;增设了区议员宣誓的相关条款;具体指出了宣誓的各个环节;规范了行政长官或其指派代表担任公职人员监誓的流程;明确了违反誓言应采取的处置措施;扩大了参选资格的门槛,从而更加凸显了誓言的严肃性。这些修订措施全面提高了公职人员的选拔和管理质量。
区议员资格影响
2020年原计划的立法会换届选举中,四名现任区议员因未满足相关法律要求及标准,被认定为不合格。依据最新修订的法规条款,自该法案正式生效起,上述四名议员将自动失去议员身份。同时,民政事务局已开始为其他区议员制定相关方案。该方案预计由局长在获得行政长官的授权后,承担监誓人的职责。此外,该局还计划尽快对外公布宣誓的具体安排和详细内容。
社会各界支持
张宇人主席在介绍情况时指出,法案委员会已经召开了五次会议香港民政事务处 宣誓,并且在会上广泛征询了公众的看法。会上收集到的超过5500份书面意见普遍对条例草案表示支持。众多议员相继发表了自己的观点,他们强烈呼吁尽快执行并实施这一草案。他们相信,此举不仅有助于解决“宣誓时食用生菜”的问题,还能填补制度上的不足,并与选举制度的改进产生积极互动。与会者普遍期待该法案能够推动香港迈向更加光明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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